各學院(部):
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的工作于3月1日啟動,具體時間安排詳見下表:
工作項目 |
完成時間 |
工作內容 |
責任人 |
工作要求 |
涉密論文 |
3月12日前 |
涉密論文申請者提交相關材料 |
學位申請人 導師 |
具體要求詳見《深圳大學涉密學位論文管理暫行辦法》。 |
預答辯資格審核及預答辯 |
3月19日前 |
一級學科點進行博士預答辯資格審核、表決及組織博士預答辯;
有預答辯要求的碩士點組織碩士預答辯。 |
學位申請人 研究生秘書 |
一級學科博士點須邀請兩位本校的一級學科專家評審博士學位論文,再組織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博士學位論文及專家的評審意見進行表決,決定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進入預答辯環節。 一級學科博士點點應統一組織博士研究生的預答辯環節。目錄外二級學科博士研究生的預答辯安排,須由一級學科點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字、學院蓋章后報送研究生院,否則不得進入預答辯。 一級學科碩士生的預答辯由各相關學位點自行安排。 |
學位申請 |
3月26日前 |
學位申請人在學位管理系統提交學位申請并打印簽名交研究生秘書 |
學位申請人 研究生秘書 |
學位申請人必須在學位管理系統中提交打印《學位申請書》。 |
資格審核 |
3月26日前 |
1、學院秘書對學位申請人完成學分、學雜費繳交情況、發文情況等環節予以審查 2、導師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進行審核評閱,提交《指導教師對學位論文的評語》(論文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年) 3、研究生秘書在學位管理系統提交全部審核結果、報送本學院《研究生學位申請資格審核結果匯總表》,在研究生院領取論文封面、畢業研究生登記表、檔案袋,并在檔案館領取檔案盒 |
導師 研究生秘書 |
1.請各學院認真審核各項目,項目全部通過者,當為資格審核通過。 2.“學分審核”請在“教務系統”中審核其成績單。在審核學分是否符合培養方案要求的同時,審核成績單是否合乎規范。 3.下發材料時提醒學生《畢業研究生登記表》不能涂改,論文封面不能折疊。 |
論文復制比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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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前 |
學位論文文字復制比檢測(包括第二次檢測) |
資格審核通過的學位申請人 研究生秘書 導師 學院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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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資格審核通過的學位申請人在論文送審前應上傳其論文電子版,經導師在系統審核后,由研究生院進行“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 2.檢測結果具體處理意見如下: ①文字復制比小于10%的,視為檢測通過,可以直接進行學位論文送審。 ②文字復制比介于10%~20%的,須對論文進行修改并經導師確認無學術失范后可進行學位論文送審,無需填寫其他表格,以導師最終提交的《指導教師對論文的學術評語》為準。 ③文字復制比介于20%~40%的,暫緩送審并進行修改,修改后經導師同意可以申請復檢一次(3月26日17:00前提交),若復檢結果仍大于20%,須由學院組織不少于3人組成的專家小組進行人工認定,專家小組認定無學術失范行為的,經學院審核同意可以進入學位論文送審,同時填寫《學位論文答辯認定書》;否則應延緩一個學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④文字復制比≥40%,本次學位申請無效,半年或一年后方可再提出論文答辯申請。 |
論文盲審 |
3月31日前 |
博士學位論文送審 |
資格審核通過的博士學位申請人 研究生秘書 |
博士學位申請人及研究生秘書提交論文和相關材料到研究生院參加雙盲評審。2020年開始,研究生院需收到申請學位博士研究生的《預答辯資格審核匯總表》、《博士發文情況統計表》并在系統看到申請學生的預答辯結果通過后,才安排送審,未按規定時間在系統提交送審學位論文的將不予送審。 |
4月23日前 |
評閱專家評閱論文 |
評閱專家 |
申請博士學位的論文由研究生院統一送教育部學位中心盲審,評閱時間不少于四周; 所有申請碩士學位的論文由各學院組織盲審,要求用網上辦事大廳的論文評閱系統進行送審和評閱,評審時間不少于兩周。 |
4月30日前 |
匯總論文評閱結果于學位管理系統,并反饋給申請人 |
研究生秘書 |
1.若有兩名(及以上)評閱人出具否定意見,則此次申請無效,該論文不能進行答辯。 2.若有一位評閱人不同意論文答辯,原則上可直接延期或各學院根據本單位制定的盲審實施辦法進行處理。 3.若有評閱結論為修改后答辯,則論文作者應參照修改意見對論文做出修改并提交修改說明后方可答辯。同時填寫《論文修改說明》。 |
論文答辯 審批 |
5月21日前 |
答辯委員會組成審批 |
院系負責人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 研究生秘書 |
1.各學院在學位管理系統提交相應的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評閱結論及分委員會審核結果等信息,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紙版材料與其他答辯材料一起備案)方可舉行答辯,未經研究生院審核或不符合其他規定而舉行的答辯無效。 2.答辯前3天,答辯時間、地點等信息應在校園網公布。 |
論文答辯 |
5月21日前 |
各學院組織論文答辯 |
研究生秘書 答辯秘書 答辯委員 |
1.論文答辯委員會在答辯前應宣讀論文評閱專家對論文的評閱意見及評閱結論。 2.對于評閱結論為修改后答辯的論文,答辯委員會應就修改內容增加對答辯人的提問。 3.答辯委員會組成要求及答辯程序請見附件。 4.各學院在學位管理系統中填入表決數據及結論。 5.學位論文答辯不通過者(未準予畢業或未建議授予學位),不得很快重新組織答辯,必須至少半年后方可重新答辯。 |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 |
5月26日前 |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表決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 研究生秘書 |
1.答辯委員會建議不授予學位者,不得上報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2.會議后,各學院在學位管理系統中填入表決數據及結論。 |
材料報送 |
5月28日前 |
1、答辯通過的申請人在學位系統中核查“信息登記表”信息,并打印簽名。 2、上傳最終版的學位論文(含目錄、中英文摘要、關鍵詞、參考文獻等) |
授予學位的學位申請人 |
1.論文印刷格式請務必使用最新版本,在“我的論文歸檔申請”里面有最新的論文印刷格式模板。 2.所有非涉密學位(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論文提交中國知網,全部予以公開。請各位研究生注意:上傳到學位系統中的最終版學位論文中,《深圳大學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和使用授權說明》頁必須替換成作者和導師均已簽好字的掃描件,因此不需再多提交一本紙質版論文。 3.專業學位論文內頁中的“學位類別”請按附件《專業學位學位類別、專業名稱目錄》填寫。 |
報送相關學位材料至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 |
研究生秘書 |
按《材料清單》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
時間待定 |
審議、表決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
審議表決 |
制作發放證書 |
時間待定 |
制作、發放學位證,整理、移交學位檔案 |
研究生院 |
博士在通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學位決定后公示7日無異議方可領取學位證。 |
材料報送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后 |
最終版的學位論文紙質版交圖書館,學生需留存檔案館的學位材料交檔案館 |
研究生秘書 被授予學位的學位申請人 圖書館北館208,金老師(26534895) 檔案館204,楊老師(26003239) |
答辯通過后的學位論文及學位材料應按相關要求分別報送至學校圖書館、檔案館及所屬院系。 |
研究生可在“網上辦事大廳(http://ehall.szu.edu.cn/)/可用應用/研究生服務/學位服務/我的學位申請”應用里點擊學位申請頁面下載以上所有相關表格,請各學院(部)按照相關要求,提醒研究生合理安排時間,順利通過學位授予工作的各個環節。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