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優勢互補,增強國際競爭力,深圳大學光電工程學院(以下簡稱“深大光電學院”)和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光學教研室(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Optics Research Group以下簡稱“TU Delft ORG”)決定在光學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等領域開展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項目。盼藉此合作,培養出優秀的科研人才,服務于社會。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包括計劃A和計劃B。計劃A面向攻讀深大光電學院相關專業碩士學位的申請者,計劃B面向已取得國內外其他院校相關專業碩士學位的申請者。本項目由深大光電學院和TU Delft ORG聯合招收并培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授予TU Delft博士學位。聯合培養實行雙導師制。深大按深大[2014]13號文件規定為聯合培養的博士生提供在荷蘭期間的生活補助,在深大期間學費全免并提供普通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及遴選
1、計劃A的申請資格為:申請者須為深大光電學院正式錄取的光學工程或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并完成2.5年的課程獲得碩士學位;碩士研究生階段的研究方向應與所申請的博士階段研究方向一致。計劃B的申請資格為:申請者須取得國內外其他院校相關專業的(學術型)碩士學位。
2、深大光電學院與TU Delft ORG各自選取代表共同組成遴選委員會,負責擬定聯合研究計劃和招生計劃、發布招生簡章、接收申請材料和遴選優秀學生。申請者須同時達到深大和TU Delft雙方的入學要求(包括英語水平及專業知識),擇優錄取。被錄取的申請者即成為深大光電學院-TU Delft ORG聯合培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但仍需接受博士資格考核,以確定其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時間由雙方導師協商決定。
三、學制與培養方式
1、計劃A學制為3年,前1.5年在TU Delft修讀,后1.5年在深大修讀;計劃B學制為3.5年,前1.5年在TU Delft修讀,后2年在深大修讀。計劃A和計劃B均需要申請人就讀TU Delft研究生院,并滿足其入學和畢業要求。
2、聯合培養實行雙導師制,TU Delft導師為主導師,深大導師為副導師。雙方導師負責跟進聯合培養博士生的學習和研究進度,在TU Delft期間主要由TU Delft導師指導,在深大期間主要由深大導師指導。聯合培養的博士生每半年須向雙方導師遞交研究進展報告供導師進行考核,報告須送交雙方相關部門存檔。
四、學費與待遇
1、聯合培養博士生在TU Delft攻讀學位期間,深大按照深大[2014]13號文件規定提供生活補助,資助總額不超過每人10萬元人民幣。
2、聯合培養博士生在深大攻讀學位期間學費全免,深大為學生提供普通獎助學金以資助學生支付生活費,資助標準不低于深大注冊在讀的博士研究生。深大按有關規定為聯合培養的博士生辦理醫療保險。同時,深大導師根據博士生參與項目研究的情況提供科研津貼,具體標準由雙方導師協商決定。
3、聯合培養博士生在兩校攻讀學位期間可享用該校的圖書館、網絡等設施。學生應遵守兩校研究生管理的有關規定。若兩校規定有沖突,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五、學位申請和授予
1、聯合培養的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博士課程、研究成果達到TU Delft博士研究生的畢業標準后,撰寫博士學位論文并申請答辯。學位論文原則上須以英文撰寫,需提供不少于三千字的英文和荷蘭文摘要和研究概覽。學位論文應署雙方導師姓名。
2、學位論文答辯須按照TU Delft博士學位論文的答辯規程在TU Delft完成,答辯委員會由深大和TU Delft共同組織。通常,一位TU Delft ORG的教授為答辯的發起人,一位深大光電工程學院教授為答辯委員會的成員。答辯原則上須以英文進行。答辯通過者,授予TU Delft博士學位。
六、咨詢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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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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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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